為了讓消費者買到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頭盔,4月13日,石家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對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經營、消費提示:
一、對電動自行車頭盔銷售、經營者的提示:
1.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頭盔必須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。
2.不銷售無永久性標志、無廠名、廠址、合格證,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頭盔。
3.禁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頭盔產品的銷售行為。
4.贈送的頭盔產品必須是合格的正規產品。
二、對廣大電動自行車消費者的提示:
1.要從正規商超選購標識齊全的安全頭盔。
2.選購時要仔細查看永久性標志、產品名稱、合格證、廠名廠址、執行標準等。
3.不購買無合格證、無廠名、廠址、無執行標準電動自行車頭盔。
4.安全帽不能替代電動自行車頭盔(安全帽主要保護的是頭的頂部,針對高空墜落物;頭盔則是360度無死角地對頭部的上、正、側全方位保護)。
5.購買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時要向商家索證索票。
6.24小時舉報電話:12315,也請廣大消費者共同監督,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。
編輯:周欣